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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人民网: #历史另一面#【不结婚,谁有罪?】《宋书·周朗传》:“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唐玄宗有令:“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国语·勾践灭吴》:“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大爷,是你有罪啊[汗]! #万象#【30岁不结婚才违法!】记者在街头采访大家对于“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于违法”持什么观点,本来笑呵呵的大爷情绪突然失控,咆哮着“不回家看我们违什么法?30岁了还不结婚才违法,该判刑!”(@图说中国社区)网友: 这是要判“无妻”徒刑啊!🔗 网页链接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rogertsai
//@-逆光飞行-: //@夏縡: 转发微博 原微博 rogertsai
今天某制药巨头客户和我讲“我需要你在Cycle meeting前帮我完成xxxxxxxx”,我顿时就想起了你们俩@张筱培 @倪小暖。。。。话说,你们行业这个会还有统一叫法啊?。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