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邹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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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垂洲诉张显侵权案拒不立案: //@元芳周末: //@愤怒的松江: 转发微博 【法律证据学质疑】王立军说他“而且不仅是证人,还是薄熙来案的受害人”——请问法庭在场的法律人:与一方当事人{或者是辩护人}有利害关系的,其证人证言有效吗?既然是受害人,就应该另案起诉;一个非法证据,公诉人竟然说证据有效,真是贻笑大方于天下。 转发 11评论 0 原微博 昆山邹黎明
转发微博 一方面有人说改革前炼了多少钢,修了多少水库,建成了基础工业框架;又有人说,把国民经济搞到了崩溃的边缘。到底哪句话为真?我们很习惯于逻辑混乱的信息。如既要民主又要专政;一面说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又说他是我们的大救星;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又说要在共产党领导下。逻辑混乱导致灾难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昆山邹黎明
转发微博 假如奥巴马生在中国,出生时正遇上大饥荒,饿不死也是个营养不良;5岁遇上文革,他的成分是地主,参军上大学都受影响,只好接他爸班,到街道工厂糊纸盒,靠工会大姐介绍对象;22岁遇上严打;生了孩子就抓去结扎;住筒子楼,买不起房;37岁下岗,在街头蹬三轮车;50岁遇上拆迁,现在正在北京南站上访。 展开全文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昆山邹黎明
人民的公仆?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