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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尾之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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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榕家的昆仑雪菊,色美味鲜。话说,能加枸杞子泡不?@老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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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姐妹在单位招亲:“今年谁愿陪姐过20131111光棍节,姐让他明年过父亲节。” 单位同僚一个个蠢蠢欲动,唯一矮男巍然不动! 一哥们试探道:哥为何如此淡定? 矮男呵呵一笑:从11.11到明年父亲节间隔仅剩7个多月,这爹当的冤啊!众棍猛悟,齐声道:这他妈才叫真正的坑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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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昕: @孟非: 事情来龙去脉我不清楚,不便评论,说一段很多人都知道历史吧。1923年芝加哥论坛报因报道地方政府破产失实遭起诉,但该州法院判决报纸无罪,理由是“宁可让一个人或报纸在报道偶尔失实时不受惩罚,也不能使全体公民因担心受惩罚而不敢批评无能和腐败的政府” //@袁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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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我们的眼为夏俊峰留影: 用我们的眼为夏俊峰留影 我醒来,知道一个结果。 我转发了很多条。 我知道有很多人,都奋力着。有不肯放弃的说理,有愤懑的呼号,有伤怀的眼泪陪着无尽的眼泪。 我想...文字版>> 🔗 网页链接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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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谋杀海伍德的谷开来,都可以不杀直接判死缓一一我赞成废死刑再不杀人,,对抗暴、防卫杀死城管的夏俊峰,却不能留下来。这说明国家,是坚定站在城管一边的。难道杀了夏俊峰,城管就可以扬眉吐气了吗?今后我们见到城管,是否都要打不还手,屏住呼吸,垂首肃立,脱帽鞠躬,绕着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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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性,客观!
    张家川16岁少年被刑拘一案出现转机,是好事情。但谈不上什么网民的胜利,不但没有胜利,几乎一败涂地。言论问题,从吴虹飞开始逐渐成为一种模式,先是刑拘,没有网友关注,严打到底;举国关注,考虑“悔罪表现”,改为行政拘留。这种“退两步,进一步”,不是进步,只是更高超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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