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新启蒙--劳教改革的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任建宇案不该就此画上句号》:任建宇是特殊司法环境和陈旧劳教制度下的受害者,仅仅撤销对任建宇的劳动教养决定是不够的,即使他没有提起诉讼,国家赔偿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兰州探子被劳教母亲起诉劳教委》:王甫还表示,希望通过赵梅福劳教案的诉讼,给承担全国劳教改革试点任务的兰州市劳教委以更多“改革的动力”在今年确定的全国劳教制度改革试点中,兰州、南京、济南、郑州成为首批试点城市。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劳教制度关键是程序不公开》:公益律师李方平认为,劳教制度的首要问题是程序不公开、不透明。唐慧事件暴露了这个程序性的问题,在很短的时间内用内部的方式就可以限制一个人的自由。这主要是由于劳教的审批权转给了公安机关,完全是封闭式的汇报审批,不公开也不辩护,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劳教制度有违法治精神应停用》: “我感觉劳教制度应该废除,因为劳教制度很难做到公正公平。”家住在福田的马先生表示,出现了上访妈妈唐慧事件、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言获罪被劳教事件后,他觉得劳教被滥用,且很不科学。“公安机关不通过法庭审讯就可以定人的罪,这样的权力太大了。”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案败诉引网民关注》:部分网民认为,司法公正的前提是司法独立,政府和舆论双方都应支持法院的独立审判。《人民日报》有评论文章认为,公众关注唐慧案,既是对一位母亲锥心之痛的同情和关切,更表达了对改革劳教制度的急切呼唤。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浦志强:一点点促进劳教制度废除》: 我觉得一步一步去推动劳教制度的废除,这是大家都在关心的事情,不仅仅我一个人在做。我其实是按照我的这个职业,去做几件我认为合适的案件,来凸显劳动教养在压制言论、表达、侵犯人权方面的那种恶。🔗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重庆大学生村官不自由毋宁死 T恤被作劳教物证》:浦志强律师(微博)说:“2011年9月23日,重庆一分检当天做出决定,不批准对他进行逮捕,就说他不构成犯罪,因为情节轻微。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是没有批准。在这种情况下,重庆市公安局应该立即放了他,但重庆市公安局居然当天做出这个劳教决定。”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全国两会报道】人大代表呼吁推进劳教制度改革》:近期引起广泛关注的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得到了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的响应,一些代表建议加快推进这一制度的改革。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辉建议,改革首要的是把劳动教养的决定权交给司法机关,同时注重社区矫正的作用。“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南方人物周刊:中国劳教制度的历程和演变》:《国际人权公约》规定,“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以及“任何人都不应被要求从事强迫或强制劳动”,劳教制度直接违背这些已经为中国政府承认的基本法律。所以,劳教制度何去何从,是已经逼到眼前的必须回答的问题。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劳教制度改革难在哪》:改革最大的阻力在于,每个地方政府都希望保留这个他们认为威慑力和效率都非常高的管制手段。”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说。今年8月中旬,10位律师联名致信司法部和公安部,直陈劳教制度五大弊端,建议对劳教制度进行技术性调整李方平是其中之一。🔗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只值一块钱的劳教制度何以乱而不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他任何法律法规都必须存在于宪法框架之内,然而,劳教制度却像一只游离于宪法大海边缘的两栖动物,既啃食岸上的生灵又污浊大海的纯洁,在法治社会里,这种极其廉价违法尘垢,已经严重玷污了法律的尊严,为何就不见寿终正寝呢。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新启蒙--劳教改革

    《境外的“劳教制度”是怎么样的》:”观察世界各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建立了保安处分制度;像治安拘留和劳动教养这类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要由法院而非行政机关来裁决,既是当今法治比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要求“
    1. 微博附图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