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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旭瑜律师: //@人民网: #声音#“损害商业信誉罪入罪门槛很高,警方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记者故意捏造事实。记者报道即便失实,那也是名誉侵权的民事纠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目前中国记协对此表示密切关注,并已介入调查。(京华时报)
    #关注#【新快报记者被长沙警方刑拘】据《新快报》报道长沙市公安局昨天透露,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刑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此前,陈永洲曾连续发表过多篇批评中联重科的报道。(京华时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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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战书】分享图片:好男儿,志在四方,欺负一个老落妇女,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出来跟我单挑[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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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心:新型的高明金融骗术】 月黑风高夜,一个神秘的男子来电:“你的建行账户在我行消费贵金属了X万元,是你本人操作的吗?”果断挂线,拿起U盾上网一查:天啊,银行卡里的钱真的都没了......这难道又是银行卡给克隆,异地盗取?既然钱盗走了,干嘛还来电?此事有蹊跷,赶紧戳长微博, 涨姿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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