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烽火扬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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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超过18岁,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小孩上网,父母是第一监护人,这样的指责有点冤枉//@皓爸的围脖: 这应该怎么说??就像人死了就找医院一样,这算什么理?在马路上不幸逝去,是否要去找建设局和交通局?同情其父母,不赞同这种做法//@猪猪侠是猪还是侠: [蜡烛 今天早上又经过信源网吧门口,看到此场景,心里特别不是滋味。门口站了两位老人,一男一女,估计是死者的父母,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儿子出门打工,猝死网吧,父母该是多伤心啊。@猪猪侠是猪还是侠 @扬州杨华 @FM985扬州新闻广播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 70年烽火扬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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