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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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是艺名,大哥麻烦您先换个真名好吧 //@Lapapa鴻: .好一个#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只是兰和大律师似乎用错地方了... //@兰和律师: #李天一#现行法律没有对公开审理申请权进行禁止性规定,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这是基本法理常识。因此,梦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此申请。市面上所谓申请违法的专家说法 展开全文原微博 惊宏
来后研究了一下,跟我一组的基本都是85后的,这下死定了。。。。@上海徐汇发布 @tra丽cy小主 @菁凌 @Lapapa鴻 原微博 惊宏
忘了拿手机又回家了一次,我是得有多2,只提前1分钟上火车,一路上演末日狂奔,到了门口大喊一声,别关门,等等我,囧死了。。。。。@ccJ家小朋友 @Lapapa鴻 @小婧机器人 @红与黑五类 新年快乐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