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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星星的盲人1: //@知足幺妹儿: //@微博搞笑排行榜: 请记得,我不是个好人。[心] 原微博 冯2宝
放过孩子~//@财经网: 【据新华社:杨同学不是“初犯”】经公安机关调查,杨某2012年9月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由于不满16周岁未予处罚。//@【微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展开全文【“张家川县被刑拘中学生”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经甘肃警方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 网页链接 转发 1350评论 593 原微博 冯2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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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请我剪头发,旁边正在剪的那个,赞他一下~@赵凡1030 原微博 冯2宝
换三星,办公室有补贴,哈哈@三星手机官网 你们可以考虑把我这个同事收了,铁杆三星粉还加推销,@赵凡1030 我在:夷陵大道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