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日记#【大伯说:给小偷脸上刺个“贼”字】晚上走访,向村民讨教应对“惯偷”良策,一位大伯把眼晴眯成一条缝说:“很简单啊,在脸上刺一个‘贼’字,安民告示。”ps:合情合理不合法。#警察蜀黍虽然很痛恨贼,刺字……做不到!没有法律依据呀#求童鞋们赐招。@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