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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

    #被竞业索赔普通打工人有无胜算#【“竞业”变“禁业”,普通“打工人”有无胜算?】#有企业把竞业限制违约金定在一个亿# 2万,这是徐阳在试用期跳槽后,被前东家索赔的违约金,而他连去送外卖也可能违约。去年4月,他入职一家“大厂”做采购时,签下了竞业限制协议。通常,这种协议仅针对可能掌握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的少数人群,如高级主管、高级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员工离职后,协议将限制其从事与原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或活动。但近年来,竞业协议的不对等、扩大化乃至滥用并不鲜见。有学者梳理454份竞业限制纠纷案的判决书发现,竞业限制义务主体有79%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其中,77%是基层岗位员工,诸如产品销售、一线工人、保安等。而在上述判决书中,87%的裁判确认或默认竞业协议有效,多数劳动者每月拿着不到一半基础工资的竞业补偿金,却需承受高昂的违约金。律师吴士刚见过违约金达一个亿的,“上不封顶。”此前,最高法曾发布相关指导性案例明确指出,法院应结合企业之间实际经营内容、服务对象或者产品受众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吴士刚表示,一些法院在判决时,拘泥于企业登记的营业范围,但“有技术不代表有技术秘密”。澎湃新闻记者为此采访多位被竞业索赔的员工及其代理律师,我们想知道,在这场不对等的较量中,普通人有没有可能全身而退。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晋芳表示,除了徐阳的案子,她与同事周灿近期代理了多起类似的劳动纠纷案件,其中有多名应届生或近届毕业生,他们同样面临高昂违约金,也非自愿签下竞业协议,“公司让签,谁能不签?谁敢不签?不签就意味着在职的被离职,准备离职的被卡离职证明。”律师吴士刚也在澎湃新闻的采访中提到,大部分劳动者没有法律意识,想着签就签了;即使发现这个问题,也没有谈判能力。 律师杨雷则建议劳动者慎签竞业协议,若非签不可,细化竞业协议,离职时做好竞业限制的预备工作,离职了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行事。张晋芳说,其实被起诉违约的人在找到她前,已经咨询过很多上海的律师,答复多是“很难赢”,她的判断与同行相差无几。她解释说,相关案件中,通常会根据协议推定员工属于竞业限制协议的适格主体。至于他们主张并非自愿签署合同,实践中往往因为举证困难,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简单说,这是一场注定无法完全对等的游戏。”网页链接收起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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