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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姥姥曰

    回溯系列:2023.2.4【关于孔子的一些传闻】微博正文议#湖南一男子当街头殴打掌掴女子#微博正文【一些“死本能”讨论】微博正文【一些#明孝陵# 相关】微博正文【不要成为#紫丝带妈妈#】微博正文【如果他们真的在乎子女前途】微博正文2022.2.4前:微博正文收起 赵姥姥曰 的微博 【关于孔子的一些传闻】#书摘##孔子##随手解决脑子##孩子不能没有父亲# 孔子从小没爹,只有母亲养他。 孔子有儿子,但死得比他还早。 +【宁可娃无父,不可母失娃】🔗 网页链接 +孔子在《春秋》中并不发表议论,而是通过遣词造句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如以下犯上,杀了上级,孔子称为“弑”,表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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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姥姥曰

    回溯系列:22.12.5【母女有后福】微博正文【侽冒充女性】微博正文#书摘# 《苏青张爱玲对谈记》微博正文【2021前】微博正文 赵姥姥曰 的微博 #聊摘# 母女好好一起生活,身劳心乐,将来囡囡养成,苦尽甘来,日子不要太开心。 添个新男人重添好多旧麻烦事。看着拿到点帮忙养活娃的钱,其实只能算是高息分期借款。 将来要赡养,需娃十倍百倍还回去。为了娃娃好,终归是母幼过活划算。 ——关于终于获得囡囡抚养权的#紫丝带妈妈#的不二婚讨论。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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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勿随地大小爹

    大家对“紫丝带妈妈”这个群体怎么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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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丝带妈妈的爱

    大家好,“妇女权益法草案第二次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9日,麻烦各位女性朋友快快去提交意见,为自己作为女性的一份子提交你宝贵的意见!#紫丝带妈妈的爱# 日前,女性博主卡卡@卡卡荷光 在网上号召大家填写妇女权益法草案第二次意见召集,很感谢她对紫丝带妈妈事件的持续关注及一直帮忙呼吁立法建议,就她的意见基础上,“紫丝带妈妈的爱”作了一下部分修改,麻烦各位网友帮忙扩散及提交🙏,:妇女权益保障法二审稿征求意见中,填写入口:O网页链接第七十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 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 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增加:离婚诉讼期间,男方使用强夺、隐匿等手段转移未成年子女让女方丧失实际监护权,应当保护女方监护未成年子女权利,女方应优先获得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第七十三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建议增加:女性作为生育主体,在“同居”、“离婚”、“单身生育”等情形下,从母婴利益出发,女性应优先享有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同时,又快到了2022年母亲节#母亲节礼物# 的日子,这也是紫丝带妈妈们最难熬的日子,因为她们的孩子被恶意抢夺藏匿而不得见,相信她们的孩子会像图一那样非常思念自己的妈妈了!作为一个母亲,在一个到处歌颂母亲伟大的日子却无法见不到自己十月怀胎孕育的孩子,这是这个文明社会应该存在的悲惨遭遇吗?@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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