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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法阳光
#法在身边•“拼车”遇车祸责任咋划分#【审判】开封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朱石赔偿原告张艳经济损失21535元;驳回张艳对刘丽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张艳和朱石均提起上诉。近日,开封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作出终审判决,改判朱石赔偿张艳各项损失的60%,刘丽赔偿张艳各项损失的40%。 展开全文原微博 豫法阳光
#法在身边•“拼车”遇车祸责任咋划分#【案情】为了方便和节约,同事“拼车”上下班已经成为许多上班族时尚的选择。然而对于有车一族的人说,好心让同事搭乘,却不一定都是好事,这不刘丽就因好心让同事搭乘,就为自己引来官司一场……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