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撤案#大法党的杰作。废死是另一桩生意。要说法律的漏洞,狗主无责,是另一种逍遥法外。狗咬了人,咬死了人,狗主屁事没有,人世间还有比我更冤屈的吗?狗责入刑,狗咬人,狗主拘留或判刑,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希望人大代表勇敢修法,以人为本。#转发接龙开新年##杀害4岁女童的男孩正接受矫治治疗#收起 转发评论赢红包 好运一整年 青龙:长度385,还差615升级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