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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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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宪法的立法在先,微博、微信都是新时代的产物,希望通过庭审的法律大课堂,给大家一次普法学习的机会!被告也是法律人出身、执业律师,公检法司辩论得要让公民听得懂,都受受教育!希望审判公开、透明!
    北京检察二分院 2015年5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pzq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pzq利用信息网络,先后多次发布微博,煽动民族仇恨,情节严重;公然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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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中! //@徐昕: 只删帖,不消号,说明夏书记比较仁慈
    【辩护律师致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并浙江省委常委的第一封公开信】录像一公布,直接证明本案就是假案!检察长会因此下台!所以,丽水检察机关宁可选择死抗!选择给丽水中级法院施加压力,选择蛮横之极根本不讲法律,选择以权压案,选择宁可牺牲国家法律,选择宁可牺牲共产党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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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肯定与此事有关,但毫无疑问是大家不断呼吁的结果。并且需要大家继续不断地呼吁。事情远没有结束。//@鄢烈山: 这个应该是平度被烧死的农民,带来的一点正面的后果吧 //@单正平1956: 转发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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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做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的志愿者律师;参与援助案件的代理和研究课题项目。[心] (评论给 NGO名录-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简介--NGO信息中心-中国发展简报 China Development Brief 🔗 网页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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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员在自己任职期间得到的正常收入,为什么不能公开呢!习大大能够公开,别人还有不能公开的理由吗? //@袁裕来律师: 他是认为,官员贪污与否,老百姓官不着。 //@演员孙海英: 按他的意思:官员是钱的奴隶,贪污钱是合法的!
    【回顾:人大代表称,官员不是百姓奴隶,财产不必公开】叶鹏智:“官员也有自己的隐私权”“我提倡可以向组织申报财产,但不一定对公众公开……要警惕一些人打着‘民意’的旗号搞民粹主义。”“要官员公开财产有法律依据吗?全国人大有公布财产公开的法律吗?”🔗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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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华律网 解答了#法律咨询#“老婆有慢性肾炎,吃如新Tr90,导致肾病加重,买时特意问销售” 查看详情>>http://t.cn/8FVlbfB。【上网找律师,就上华律网 66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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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 也在除夕 开放 高速了@乐山徐燕平: 讲政治就是想人民所想,圆人民之梦。黑龙江省最讲政治,其他省怎么还不行动?@王鹏律师
    新华社中国网事:【官员吐槽黑龙江率先免费:“不讲政治”】黑龙江拟实施除夕高速免费通行的举措,引来一些省份交通部门官员吐槽。东部地区一交通部门官员表示,“黑龙江的做法是不讲政治”;还有官员在记者问到该省除夕是否免费通行时说,“你们应该采访的是黑龙江,问他们为啥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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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东派出所称刘士辉律师已被带到别处,拒不告知其下落,交涉中爆发激烈争吵,警察态度非常恶劣,我打了110投诉电话。 我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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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名律师集体开始绝食抗议! 太悲壮了!
    #南乐教案#【绝食抗议】南乐案长达20余天违法阻挠律师会见。跟踪,殴打律师,今天我们在看守所又被阻挠会见,在看守所门口又被不明身份人员开无牌照车辆跟踪,录像。并以我们给无牌车拍照报警为由抢劫我们手机,围殴律师。律师的执业权和人身安全在南乐毫无保障,故此,现场15名律师集体开始绝食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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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法庭外没有这些被阻止来的围观者“闹事”,法庭秩序不会这样“混乱”。这些围观者的组织者,终有一天会坐到被告席上接受审判! //@谭敏涛在西安: 看看这个国家的走狗,看看这个国家的走卒,看看这个国家的宦官,没有他们,我们什么都不是吗???[怒][怒][怒]
    12月4日是中国宪法日,但我们在新余的非法集会案,很不顺利。这么多年了,对法庭怎么样,法庭内外如何维稳,我有经验,对庭外鼓噪却初次见识。两百来位工人模样的群众,诅咒我“流氓律师”、“汉奸律师”、“卖国律师”和“中华民族的败类”,被他们在大批特警眼皮底下推搡拉扯谩骂,我实在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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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在江西! #12•4庭审“零”距离#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全体法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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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金柱抗议,退出法庭。浦志强被推搡,张培鸿被砸中泥块。刘萍的女儿和弟弟被法官威胁庭后要处理,刘萍哭泣请求女儿不用管妈妈的事情,说妈妈已经对你很愧疚了!刘萍女儿说我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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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新鲜是因为有法院明文规定了;说不新鲜,是因为优先例了:王立军、薄熙来以及多个案例已经在国人面前展示过,他们没有穿囚衣、没有剃光头,照样没有影响审理!
    赞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河南:刑案被告庭审时将不穿囚服不剃光头》-张立勇指出,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刑事审判工作首次提出落实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首次提出“以庭审为中心”,这在刑事审判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财经网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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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给市、县委书记念了一副对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我给中国官员也写一副对联】得一官恩赐,失一官错位,无民选官骄纵,黎民全靠自身;食百姓之血肉,居百姓之屋,莫忘民为天地,载覆全在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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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事部门:漏油4小时后才接到报告】青岛市政府在昨日的发布会上未正面回应“漏油7.5小时未疏散人员”问题,但表示爆燃后才知漏油实情。海事部门工作人员称,中石化未在漏油第一时间报告,在漏油近4小时后,海事部门才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漏油事故报告。🔗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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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在9年义务教育期间的学生,学校要考虑自己的法律责任。
    【甘肃发微博被刑拘少年被退学】早上,正上早自习的杨辉被校领导领出校门,并被告知他被退学了。杨辉作为“初中生发帖被拘”新闻事件当事人备受关注,杨辉的父亲被告知学校受到各级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不能让杨辉继续在该校就读。@甘肃省教育厅 发微博称已经介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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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悼念!北京益仁平中心理事、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元欣律师突发重病,抢救无效,于2013年11月7日晨在京逝世,享年4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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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失文明、愧对身份、执法违法不敢露吧! //@辽源张栋山: 竟有此事?
    [怒][怒][怒]【浙江商人被派出所盘问两小时后死亡,盘问录像缺失】9月9日,43岁的浙江商人于死亡前2小时在山东淄博入住的酒店大堂被架上警车,并被送往兴学街派出所接受继续盘问,理由是“形迹可疑,且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两个小时后死亡,盘问录像缺失。 🔗 网页链接 [话筒][话筒][话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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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据新华网报道,凶手与李翔素不相识,也非受雇于他人,案件的性质系抢劫杀人。
    【记者节向英雄致敬,看到的朋友转起】[蜡烛][蜡烛][蜡烛]2011年9月18日河南洛阳电视台记者李翔身中10余刀,惨死.他为全国不能吃特供的十多亿平民的食品安全努力过!是他执着追查了地沟油事件!他人生的最后一条微博仍与地沟油窝点有关!请动一下鼠标,转发!向英雄记者致敬!翔子,我们永远想你!@袁裕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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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士、硕士、博士生不用发愁论文没有题材,到信访局实习一周,再结合自己的所学知识,肯定会写出有血有肉的好论文!比起那些枯燥无味的文字堆积,要有意义的多。 //@法制日报社记者任东杰: 潘总,按你的承诺办就行了。 //@记者刘晓玲: “我愿为那些受到冤屈的人们去奔走”……监督员~[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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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一上班,喊冤的人就堵在我公司门口。我问北京高院办公室怎么办?他们答复,一般喊冤的去高院信访室。特约监督员过问的案子,要让监督员写上自己的意见报高院。我可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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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60多年,类似恶性事件,如果不严惩、不引起持枪警方的最大注意,以后枪口对准无辜的现象对泛滥!国家、法律如果控制不了,社会秩序就会无法控制! //@袁裕来律师: //@董藩: 希望严惩,不要逼着百姓以暴制暴! //@午后阳光SZ: 太可怕了!
    【广西警察酒后枪杀怀孕店主:1枪爆头1枪击中腹部】米粉店不卖奶茶,就引来民警拔枪连射,怀有5个月身孕的女老板吴英当即倒在血泊中。第一枪打中了女老板的头部,第二枪打中其腹部。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到死者的丈夫、同样在枪击案中受伤的蔡世勇,还原事发过程。真恐怖。🔗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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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思考!
    在德国宪法中禁止学前教育,禁止对孩子过早开发智力,避免将孩子大脑变成硬盘,留给孩子大脑更多的想象空间。孩子在小学前“唯一任务”就是快乐成长,连上小学的孩子也不能学习额外的课程。如此教育模式下,8200万的德裔人分享了世界上一半的諾贝尔奖。整天叫嚣不要输在起跑线上的中国教育,情以何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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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一篇转载博文 《[转载]甘肃首例罢免大会在兰州宋家滩开幕,村委会成员全部被罢免》 -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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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华律网 解答了#法律咨询#“我想问:我转入劳务派遣公司是不是就相当于没有工作单位了,有保障吗?” 查看详情>>http://t.cn/z8sgUfr。【上网找律师,就上华律网 66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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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讣告:公益律师周兴远逝世,享年35岁】周兴远律师患直肠癌不幸于2013年9月22日23时20分去世。周律长期吁呼民主关注民权,前日晚重病中尚参与张家川案联署呼吁,并临终捐献眼角膜。周律师追思会定于24日早9时在太原永安殡仪馆恒安二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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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蜡烛][赞] //@谢丽华: [蜡烛][蜡烛][蜡烛]
    【讣告:公益律师周兴远逝世,享年35岁】周兴远律师患直肠癌不幸于2013年9月22日23时20分去世。周律长期吁呼民主关注民权,前日晚重病中尚参与张家川案联署呼吁,并临终捐献眼角膜。周律师追思会定于24日早9时在太原永安殡仪馆恒安二厅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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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念过去的警民联防,真的是警民一家;现在警与探头联防,科技成分加大了,民间积极性减少了。 //@王鹏律师: 要合法使用警力,不为权力所滥用,真正为民办事才会赢得尊重和谅解! //@至诚大兵: 警察是当今最危险的职业,对他们请多一份理解,尊重和爱护警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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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在同案做不同被告的辩护人,基本目标是一致的;有时候还有被害人的代理人,在同案中与辩护人相当于对立的;如果是民事案件,同案做原被告的情况较多,各为一方,争执不下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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