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王玉-珏的头像

王玉-珏

查看新浪微博主页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11月23日,家属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认领遗体。——家属后面的那些制服是干什么的?[思考]
    1. 微博附图
    转发 988评论 28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青岛爆燃事故老人因暂住证过期无法领饭】青岛政府规定当地受灾居民需凭身份证、暂住证或房产证领饭,图为李华玉老人因暂住证过期领不到饭。据悉,截至今日13时,爆燃事故死亡人数增至52人,其中4具遗体暂未能核定身份,经投报和排查,失踪人数11人。🔗 网页链接 专题:🔗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3810评论 245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11月23日,家属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认领遗体。——家属后面的那些制服是干什么的?[思考]
    1. 微博附图
    转发 988评论 28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游飞翥: 有理由相信是报复,或施压撤销刑讯逼供的控告!
    【甘肃发微博被刑拘少年被退学】早上,正上早自习的杨辉被校领导领出校门,并被告知他被退学了。杨辉作为“初中生发帖被拘”新闻事件当事人备受关注,杨辉的父亲被告知学校受到各级部门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不能让杨辉继续在该校就读。@甘肃省教育厅 发微博称已经介入。🔗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6586评论 329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游飞翥: 举国之力重返校园,破镜重圆还能复原?
    【甘肃发微博被刑拘少年遭退学】今晨,甘肃天水杨同学就读的学校,以各方面压力太大为由,禁止鼠标少年进入教室。🔗 网页链接 此前杨同学称,遭警察殴打。对待孩子的态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1. 微博附图
    转发 3496评论 77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看到这条新闻,我彻底惊呆了。。。
    1. 微博附图
    转发 2449评论 1303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刚发现,陷害林冲的妓参事又回新浪了,嘻嘻,不是高调宣布离开的吗?不是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吗?难道,只是头骡子?
    转发 76评论 1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赵宪君: 回复@689睿睿: 如果李天一是我的儿子,我当然会低调处理,决不允许梦鸽满嘴跑火车,我会让他认罪服法,少判几年。到了监狱再做工作,争取减刑!这就是我的思考! //@689睿睿: 回复@赵宪君: 如果李天一是你的儿子你怎么办?是不是也像现在这付嘴脸?你怎么不换位思考一下?
    那个骗钱的雷海军主任律师、独立评论员、独立评论人、雷海军主任:我刚刚接待了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的两名侦查员,也在举报的《询问证人笔录》上签完字,下一步的表演就看你自己的了。我的举报要求是:1,查清捐款的去向;2,在查清罪行的情况下依法惩办,并把调查的结果回馈举报人,有话你跟警察说吧!
    展开全文
    转发 340评论 17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汪腾锋律师: 顺便我又看了下相关的评论,感觉真的为陈有西悲哀:从李天一案开始暴露,已经最终注定了陈的人品肯定会被明智的大众所认清吐弃,靠炒作起家出名,最终还是由炒作所葬送! //@汪腾锋律师: 君子小人,有德无良,正义奸邪。优劣上下,轻松立判!律师有西,失道寡助,过街老鼠?!
    【从陈有西休博说起】有西为民主法治作过不少努力,但尚不习惯民主的生活方式。接触司马南,是想体现民主情怀,却承受不了网友的评击。很多大V和意见领袖都有这种缺陷。未掌握公权力无法承受不同意见,掌握了公权力自然就会设法封杀。无法适应微博,一定程度上就是被淘汰了。 🔗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791评论 103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转发微博
    沟通完以后,他们同意我们全部进入会议室,加了凳子,有的人站着,我们对面是鸡西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鸡冠区公安局局长和市政府的代表
    1. 微博附图
    转发 135评论 3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新公民张昆: 我们的要求很简单1撤销对唐吉田律师的行政拘留!2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滥用职权的行政责任!3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领导向唐吉田律师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 //@杨学林律师: 纠正违法,赔礼道歉,是唯一出路。
    和鸡西市政府、政法委、公安局的领导会谈结束,我做了全程录音录像!晚上视频分享给大家,他们现在在开会讨论怎么处理,我们给了他两个小时时间,今天没结果,我们不走了
    1. 微博附图
    转发 440评论 9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新公民张昆: 他们说不接收示威游行申请书,全体突然离开会场,根据刑事诉讼法,他们必须受理我们的申请书,否则他们构成违法!@作家-天佑: 他们怎么答复你们的申请?
    感觉鸡西市政法委、公安局、市政府是在敷衍我们,我们现在开始正式当面提出示威游行申请,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受理!
    转发 371评论 7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董前勇律师在鸡西市人民政府门前被打了,陈建刚律师的相机被抢了,现在已经报警,打人者已被我们控制
    1. 微博附图
    转发 2650评论 58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坚守到10点,一下来了10辆车,在市府门口不停转悠;11:00刚才那位姓徐的领导出来说,明天上午政法委书记和律师们、公民们对话。。。快十二点了,我们要撤了。律师们还要花时间研究明天的对策。谢谢网友们一天的陪伴!晚安!亲〜
    1. 微博附图
    转发 702评论 15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坚守到10点,一下来了10辆车,在市府门口不停转悠;11:00刚才那位姓徐的领导出来说,明天上午政法委书记和律师们、公民们对话。。。快十二点了,我们要撤了。律师们还要花时间研究明天的对策。谢谢网友们一天的陪伴!晚安!亲〜
    1. 微博附图
    转发 702评论 156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葛永喜律师: 刚才与陈健刚律师通电话,由于郭莲辉律师年纪较大,大家准备送郭律师先回酒店休息,但被二十人左右跟踪,有一辆黑LF5586的比亚迪最靠前,律师们向前走,他们就跟着,律师们不走了,他们就往后倒,鸡西公安,你们擅长演喜剧片? //@王甫律师: 把他捂脸的衣服拿下来,看看长什么样。
    展开全文
    董前勇律师在鸡西市人民政府门前被打了,陈建刚律师的相机被抢了,现在已经报警,打人者已被我们控制
    1. 微博附图
    转发 2650评论 58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转发微博
    #唐吉田律师救援团#鉴于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分局国保大队,越权对唐吉田做出拘留5天的非法拘禁决定,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们来鸡西市政府要求立刻纠正警方的违法滥权行为,并递交68位律师,103位公民联署的《紧急呼吁书》
    1. 微博附图
    转发 484评论 6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转发微博
    董前勇律师被这位要进入市政府的醉鬼打伤
    1. 微博附图
    转发 366评论 94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律师刘卫国: //@钟锦化: 这确实是一个严重违法问题,当事国保大队所属单位以及有关监督部门应该尽快作出公开回应并纠正错误,消除社会负面影响。
    #唐吉田律师救援团#鉴于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分局国保大队,越权对唐吉田做出拘留5天的非法拘禁决定,一直得不到解决。我们来鸡西市政府要求立刻纠正警方的违法滥权行为,并递交68位律师,103位公民联署的《紧急呼吁书》
    1. 微博附图
    转发 484评论 6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中央政法委决定拘留唐吉田?】王宇律师等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分局交涉后,鸡冠公安分局局长说拘留唐律师的事是中央政法委决定的,不让放人。唐夫人、郭莲辉律师、董前勇律师、刘卫国律师进鸡冠区检察院里进行非法拘禁的刑事控告 ,其他律师在门外合影声援。
    1. 微博附图
    转发 1747评论 37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要理直气壮的贪污,要理直气壮的枉法。//@外子2013: 这宣传干部说的太没水平了,理直气壮的监控互联网?[汗] //@艳阳天20世: //@shishi1600: //@谢71: [偷笑]//@A-deepin: 要理直气壮地公示官员财产,要光明正大地公示官员财产,要依法开明地公示官员财产,要积极创新地公示官员财产。[嘻嘻]
    展开全文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干部:要理直气壮地监控互联网,要光明正大地整治互联网,要依法开明地保障互联网,要积极创新地运用互联网。
    1. 微博附图
    转发 327评论 8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阵土飞扬: //@李庆vb: 想查很简单,找各大媒体核实到底是谁放的料就行了,再核实一下那群水军都是哪冒出来的人。李在珂已经视频透露过李某某自认武功天下第一是他放的,那么之后的那些呢,没人放料媒体自己编么。雷海军已经下马,陈有西估计也不是躺枪了,瞄准器准星已经定位了。
    【新观察:李某某获刑十年,是被律师坑了?】李某某案昨日一审宣判,李某某因犯强奸罪且无悔罪表现,获刑十年。在这个案件中,各色律师粉墨登场,大打口水舆论战,然而他们真的帮到李某某了么?案件赢家到底是谁?律师在办理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时,应量力而行不可有私心私利。🔗 网页链接
    1. 微博附图
    转发 2046评论 1257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展开全文
    梦鸽语录,一句比一句经典
    1. 微博附图
    转发 21131评论 1187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展开全文
    夏俊峰终于没有活下来,网上的呼吁如潮。此时,我深深地为我提供法律援助的血拆案件的当事人担忧。强拆者非法强拆,报警没警察出警;若打死老百姓,都是花钱了事。而民众若是抵抗,警察一定抓你;若是死了强了拆者,如郑州刘大孬、湛江朱惠来都被当地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目前正在二审中。司法能公正吗?
    1. 微博附图
    转发 727评论 148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转发微博
    【请陈某西退出法律界】夏俊峰案,陈某西微博上说:【我们已经尽力】。你可以失败,但是你不能这么无耻!这三个月来,没有看过你评论过夏俊峰案;这一个月来,看到你大量时间在为李天一谋划,上视频开研讨搏击微博,就是没有看到你为夏俊峰说过一句话。你好意思说你为夏俊峰尽力了?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转发 88评论 3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转发微博
    本届最高法院,把很多积案快刀斩乱麻,都斩了:曾成杰,聂磊,全都杀了。王书金,二审9月27日宣判,估计维持,复核完,也要杀的,死无对证了,就没人罗嗦聂树斌了。今天都在担心,牵挂杀了俩城管的夏俊峰。尊敬的首席大法,您勇猛,您圣明,我辈眼见为实,对您早就服了气了,我只希望传言,不是真的。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420评论 402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转发微博
    夏俊峰的性命,悬在一线了。我对领导人有过期待,但没有求过谁,这回我想破个例,恳请习近平主席、孟建柱书记,依法找到程序,建议最高法院能刀下留人,能暂缓执行夏俊峰的死刑,国家不必要杀他的。如有可能,我们能不能奢望,给他一个特赦,也好让世人对公平和正义,残存一点点的希望?谢谢你们了!
    1. 微博附图
    转发 5552评论 1605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必是必思: //@周泽律师: 最高法院以自己对夏俊峰案、曾成杰案等案件的死刑复核结果证明,中国的司法是独立的,法官们中能够做到不受舆论左右的。那些担心舆论影响司法,甚至想立法禁止律师披露案情的人,担心完全是多余。
    闻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无比绝望!几年来,大家一直在喊"刀下留人".结果,薄熙来、刘志军、王立军等祸国殃民的大奸、大贪、大恶都留下来了,一个为生计奔波、本不是什么"恶人"的小贩,却没能留下来。人们还在喊"刀下留人"!如果,决定夏俊峰去留的人,一定要送走夏俊峰,那我只好祝愿你们也一路走好!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3100评论 841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平度宝春: //@鲁V-郑江华: //@陆伟民律师: 今天夏俊峰的死,使我更加坚信:没有宪政,高官妻子杀外国人可以活命,湖南城管称砣砸死瓜农可以用钱摆平,但平民小贩反抗杀城管必须得死!
    【宪政101】宪政感言:本人较少转发城管打人、强拆之类的丑事,并不是不同情,而是我知道,在没有宪政的国家,不要说底层民众任人欺凌,就是官员们也没有安全感,权力的倾轧不会比强拆更文雅,为此建立民主、自由、法治的中国仍然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让所有人都有安全的生存空间,转帖也不会被刑拘。
    展开全文
    1. 微博附图
    转发 1217评论 239
    原微博
  • 用户头像

    王玉-珏

    转发微博
    【张家川公安局长落马释出额外信息】这是环球时报今天一篇时评的题目。一些网民出于对杨某拘留的不满而“人肉”白勇强,找出今年初法院判决书中他向天水市公安局一副局长行贿的证据,证明了他的“带病在岗”。该县官方称白的停职与中学生被拘案“无关”,这种“越描越黑”的解释只会增加官方的尴尬。
    转发 41评论 43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