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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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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于网友查阅,我把我给教育部的建议书与教育部的回复,合并为一条长微博。我正在起草一封新的信件,要求教育部澄清其回复中所称“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究竟是指哪条规定,同时征询袁贵仁部长本人对政治课程与政治考试的明确态度。如大家支持我的做法,请转发这条微博(望能达10万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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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南海岛屿争端,到钓鱼岛事件,这些存在已久的问题,在今年持续升温。起初,绝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都以为,这是单纯的民族主义情绪发酵的结果。只有@赵楚 先生很早就指出,这只是中国的“左派”(以乌有之乡的群体为代表)进行政治反扑的由头。直到9.15那天,大量拥m拥b的标语才让大家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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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有之乡的各种喊打喊杀的言论,很多人只觉得荒唐可笑。但这股极端势力,其实是认真和有准备的。我们今天若对他们只付诸一笑,或许有天他们会用刀抵着我们的胸口,让我们再也笑不出来。我们不推着中国前进,他们就会拖着中国倒退。希特勒的‘我的奋斗’,曾被人们嗤之以鼻,但他后来却让人们悔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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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我曾在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过一篇评论文章,题为“司法不独立与司法亲官化”。这篇文章尽管是三年前写的,但仍可用于对人民日报今日头版文章的批驳,也可在一定程度上阐明,政治权力为何总是要顽固地抵制司法独立。现将原文以长微博的形式贴出,请大家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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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的中国,法官可以说是职业尊严丧失得最严重和最彻底的群体,因为这个原本最应该超然于政治权力之外的群体,却一直被政治权力以最蛮横的方式公然强奸和羞辱。这种强奸和羞辱的最突出的表现是:在这个原本应该以法律的武器守护社会公正的群体中,占据最高职位的恰恰是一个完全不懂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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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的基本功能,是把普遍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法律案件。如果一个执政团体在已经掌控全部立法权的同时,还要顽固地抵制司法独立,那就足以表明,这个执政团体制定法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便于对民众进行压迫和掠夺,他们自己则必须始终保留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并可以时常对司法活动横加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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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今天发文,宣称中国应拒绝西方的司法独立和法律至上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其实,如果说西方的法治原则是“法律是法官最高的上司”,那么中国特色的法治原则就是“上司是法官最高的法律”。在中国,越来越多的事例表明,司法机关已不是公民权利的守护者,而是政府侵犯民权的马前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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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没有不可批评的政治人物;世上没有不可质疑的基本原则;世上没有不可更替的执政党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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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很有一些企业主,非常崇拜毛泽东这个人。这是一个非常奇特和令人吃惊的社会和心理现象。这些人似乎不知道,要是放在毛掌权的时代,他们自己连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权利都没有,很多人甚至有可能会死无葬身之地。这些人崇拜毛泽东,就像犹太人崇拜希特勒一样,实在是让人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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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年以后,一个心理失常的领导人,发动了一场又一场政治运动,害死了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今天,一些受害者的后人却对这个迫害狂尊崇有加,这真是令人称奇的心理现象。他们尊崇他的最荒谬的理由是:"他缔造了这个国家"。其实谁也不可能缔造一个国家,这个国家一直就存在,他不过是攫取了统治国家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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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某个政党长久垄断国家权力,这既不是自然的,因为这完全是政治压制的结果;也不是应当的,因为没有人天然有权统治其他人。认为没了特定的执政党,整个国家就将一片混乱,这完全是人们在长久的政治压制下产生的一种精神病症。这种观点无异于说:如果没了某些人的压迫和折磨,我们的生活将会更加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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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一哪天真的坐牢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每晚睡前喝上一杯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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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威权体制后期,官僚体系既腐化不堪,又昏庸无能(他们对民众穷凶极恶的残忍,也是昏庸无能的表现之一),这样一来,整个政权不但会被人们普遍痛恨和咒骂,而且还会被人们普遍鄙视和嘲讽。但威权体制的维持,端赖人们对它的恐惧,一旦这种普遍的恐惧被普遍的轻蔑所取代,它的崩溃和末日也就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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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事件发生后,人民日报作为一家新闻媒体,不去进行独立的新闻调查,而是发布作为当事一方的盘锦市政府单方面的调查报告,可耻地充当强拆者和杀人者的传声筒,把所有的责任推到被射杀的村民身上。人民日报的行为,完全违背了新闻媒体的职业操守,在它已经多得不可计数的耻辱上,增添了一项新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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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真的希望中国成为一个自由、民主的法治国家,我们就应该努力在自己的手里建成这样一个国家。一个最不负责任、最没有出息的民族,就是总喜欢把最艰巨的任务留给下一代的民族。一个能够切实保障个人自由、政治民主和社会公正的宪政中国,是我们所能给予自己的孩子们的最好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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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自由民主的普世价值在中国变成政治现实,包括乌有之乡在内的毛派和“左派”,都将享有比现在更多的言论自由;但如果这些所谓的“左派”复辟上台,很多自由派知识分子、企业主、有产者、外企白领、留学回国人员、娱乐行业人员...甚至一些政府官员,都可能要人头落地,中国又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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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预计,尽管韩德强公开对老人大打出手,但他最终既不会被任职单位惩戒,也不会被治安机关处罚。因为,现今中国公权力无法无天的野蛮姿态,和韩德强打人之后还振振有词的流氓行径,具有完全相同的理论和观念渊源,在思维模式和论辩逻辑方面是高度重构的。韩德强只是一个畸形社会中的一个畸形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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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庆东先生公开用脏话骂人,师德评定没有不合格;韩德强先生公开对老人打耳光,师德评定大概也不会不合格;而我只是在联合早报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就被评定为师德不合格。这很好地表明了当今中国高等教育的道德氛围:大学教师可以公开骂人打人,但却不得公开发表独立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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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人类政治史方面的经验来看,如果一个国家的执政团体已经成为政治革新和社会进步的最大阻碍,从而也是所有严重社会问题的最终根源,那么它若还想为自己的国家作出一些有益的贡献,唯一可行的途径就只有两个字: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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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在微博上发表了一些对香港国民教育的个人看法,华东政法大学竟然剥夺我对本科生的授课资格。我想对作出这一决定的人说:作为校领导,你们的首要职责本是捍卫教师的思想、学术和言论自由,而不是充当政治权力钳制言论、打击异见的帮手;我希望你们的决定能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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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说,在@胡锡进@司马南@孔庆东@王文评论@王志安 等几个人中,胡锡进水平稍高些。但其实他的话是最空洞和不讲逻辑的。比如,他曾说,“在情况不明时,最大的理性是相信党中央”。这句话有两个问题:1、他无法证明为什么党中央最值得信任;2、这句话等于鼓励党中央尽量让大家情况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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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香港最近發生的事,一位內地朋友在Facebook寫下她對身受的十六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反思,讀來一字一淚。不知道它能存活太久,所以想讀的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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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仝老师,是你把国民教育必要性建立在“身份认同”问题上的,因此请问:1、你所谓的身份认同问题,是什么意思?2、这种问题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具体表现是什么?3、香港特区政府有什么权力纠察市民的“身份认同”?难道市民都在危害国家利益?//@仝宗锦: 有主权就无须国民教育?这是什么逻辑?
    不支持中小学生参与政治活动(尤其绝食方式),并不意味着不同情他们,更不意味着支持港府国民教育具体内容。我翻过那本中国模式的教材,的确不能令人满意。但我并不反对更为恰当内容的国民教育,也不认为国民教育可以用党化教育一言以蔽之从而其必要性可以抹杀。身份认同是香港内地都需重视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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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同意仝老师的意见:在法律上,中国已经享有对香港的主权,还用抽象的、不可衡量的所谓“身份认同”问题,作为推行一项教育政策的依据,在我看来是很不恰当的。另外,请问你如何区分党化教育和“必要的国民教育”?如何确保国民教育不沦为党化教育?
    不支持中小学生参与政治活动(尤其绝食方式),并不意味着不同情他们,更不意味着支持港府国民教育具体内容。我翻过那本中国模式的教材,的确不能令人满意。但我并不反对更为恰当内容的国民教育,也不认为国民教育可以用党化教育一言以蔽之从而其必要性可以抹杀。身份认同是香港内地都需重视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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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有些人更加平等。
    至今没有看到一个在押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出庭可以和氰化 钾案当事人一样穿得有尊严!我的当事人虽非暴力犯罪,却多有脚链手铐,穿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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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一直宣教的爱国主义,只是一种用来贬低和压制个人自由的意识形态,与真正的国家利益毫无关系。香港同胞一方面抵制官方的洗脑教育,一方面却又登上钓鱼岛,这足以表明,只有由自由人组成的社会,才有可能保卫国家利益。在不自由的地方,政府总是一边大力兜售“爱国主义”,一边却大肆出卖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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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要说,伦敦奥运会开幕式体现的是个人和自由的文化,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体现的是暴君和奴役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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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从来都没有批评过屠夫,但它们什么时候有过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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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千万不要向政府开办的“慈善机构”捐款:政府对我们进行抢劫时,我们或许无法抵抗,但在它对我们进行诈骗时,我们就不应该再上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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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总统制】淹死几十人或更多,谁出来说句话?NO.1规格太高,NO.2需要谦让,NO.3不能作秀,NO.4不能越位,NO.5不是分管,NO.6生病住院,NO.7出国访问,NO.8视察未归,NO.9名分不够……责成地方吧?地方也有自己的“集体总统制';交给临时工吧?据说他们准备罢工了。胡鞍钢,你说这事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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