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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勇敢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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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确实没做过明确全面的原因分析,都很简单粗暴地定论,当年许志永们还做过《藏区314事件的经济、社会成因》调研报告,可惜……悲哀……政治背后其实隐藏的都是各种利益诉求……党不再反省的话,以后我们出门要更加小心了//@霍泰安:
    笼统地称制造惨剧的暴徒是『分裂势力』或许并不准确,近年来我知道的恐怖案例的制造者,几乎都谈不上有分裂主义主张或诉求,多数是因为宗教原因或单纯的仇恨,参与者多为亲戚熟人,大都没受过像样的教育,愚昧残忍是其基本特征。这些特征都与有政治诉求或有明确组织的分裂主义明显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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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评论确实很有见地!让我想起@高晓松 的《晓说》了。
    发表了博文 《一位匿名网友的留言》 - 一位匿名网友的留言 贺卫方按:这是一位匿名网友在我前一篇博客文字后的留言,很感谢他(或她)充满善意的评论,其中提出的关于政权合法性对历史反思影响的观点是值得注意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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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王天天报】今天太原出版的报纸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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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法治主义者的信念」我不能忍受电视对一个人进行审判,也不能接受民意对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哪怕一个人在警察或电视镜头前供认有罪,他是否犯罪仍然有待法院经过公正的审理作出判决。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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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新闻自由】记者发表文章批评一个公司,这是媒体所应承担的责任。假如报道有误,被批评者可以名誉权受损提起诉讼,挽回声誉损失。一切都要以法院的判决为依归。假如尚无司法判决,记者却遭拘留且被示众,媒体被整肃,管理者遭免职,如此一来,还有哪个媒体敢批评?关注《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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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家这么不幸?好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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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泰安: 不远了! //@杨名跨律师: 恶政当死!//@袁裕来律师: 记者第三次差点落泪,是看到现场录相南宁市委书记和市长在视察时的那个场面。记者的耳边还是枪声在响爆炸声不断,可领导们那种祝贺的喜悦和现场讲出的官场套话,记者心里真的阵阵酸楚。地上村民流的鲜血还没有干,而领导们却在为自己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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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防暴警察连开48枪射抗拆村民】9月28日早上,伴随着几声枪响,胡定发满脸是血地倒在地上,大姐见弟弟中枪急忙上前营救,可当她刚要抚起弟弟时,她的腿也被枪击中应声倒地,他的小弟弟拚命向哥哥和姐姐跑去,可没跑几步,身上也被枪击中倒下http://t.cn/zRiKLi9。希望每个人都看看这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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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恐怖!
    【索尔仁尼琴】他在《古拉格群岛》一书里写过苏联红色恐怖时代搜查及逮捕的技术,例如逮捕,一定要选择在深夜进行。住宅里所有的人听到敲门声就吓破了胆。几个武装人员突然闯进来,被捕者神志不清,甚至连裤子尚未穿上。至于搜查,要从人身始到人身终,防止物件被已搜查人身者再藏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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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博文 《与腾讯微博网友讨论夏俊峰案》 - 与腾讯微博网友讨论夏俊峰案 贺卫方 2013年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沈阳“小贩杀城管案”的主角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当天下午16-17点,应腾讯微博 🔗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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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做伪证的事大家才不知道吗?看这个吧,酷六网采访陈有西律师。🔗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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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泰安: //@肉唐僧: 越是这个时候,越是要说话、要转发、要声援//@陈有西: 这条消息转陈卫东,陈瑞华,顾永忠教授等参加修法的理论法学权威们注意。修法时我坚决反对设立看守所48小时安排权,预言会被公安机关恶意执法滥用。现在巳在一些重大䅁件中普遍证实。
    #会见受阻#刑诉法修改时的担忧在北京看守所证实。三看以48小时安排为由不安排会见王功权,称请示办案机关。我告知:1,不涉密案即时律师会见,不可滥用和歪曲理解刑诉法。2,办案机关只有被告知权无干预审批权。3,无会见室不真实,比我们晚到无预约他案律师均有场地。4,北京公安应为全国守法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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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历史不只是抽象的理论叙事,更是由细节构成的故事。章诒和大姐的这本书描述了太多也太重要的细节,让读者对上世纪的政治史有非常真切的了解。可此本书无法在大陆出版发行,也让我的航空摄影(天山博格达峰)只能在台湾出版,无法在此间招摇。一叹。封面题字:邵燕祥,摄影:贺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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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泰安: 这一贴中的左右评论是个分水岭!//@左丘失明: 满大街的夜总会洗浴中心,“犯了就判你”?无非是选择性执法。别装了。//@杨子江: 是否非罪化有待讨论,但非罪化之前,犯了就判你,完全合理//@杨易弦: 转发微博
    1、薛蛮子之前参加什么大会递交的投名状显然无效。绥靖只会助长纳粹,这是历史教训。2、如果只允许道德完人批评政府,那么政府就是不可批评的。3、卖淫嫖娼显然应该非罪化。4、再次向各位介绍我"私报公仇"的理念。要让具体执行作恶的人付出代价。谁部署的行动,谁执行了,盯死谁。上海已有很好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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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泰安: 为了攻下网络阵地,手段已经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chinaspine: 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应该尊重和保护人权,当然包括隐私权。
    嫖客、性工作者也有隐私权,法律只规定公安局有处罚权,没有规定公安局对这种违法行为有向社会公告的权利,@平安北京 这种微博大肆宣扬公告是一种没法律依据的具体行政行为,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名誉权,我建议@薛蛮子 起诉公安局微博公告这种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公开道歉并国家行政赔偿。@在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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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报称:#漳州古雷#化工园区疑爆炸起火 居民玻璃被震碎】多名微博网友反映称,当地听到有疑似爆炸声,还可听到消防车警报声。今天凌晨4时40分左右,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化工厂周边住户感觉像地震了,有居民家窗玻璃被震碎,爆炸瞬间火光冲天。http://t.cn/zQiqnkT求证@漳州消防 @漳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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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如何法治】新疆如何法治本文见《财经》杂志2011年第19期 出版日期2011年08月15日(图:苏军摄)贺卫方   2009年7月4日至5日,石河子大学举办每年一度的“西域法(详见长微博) ... 🔗 网页链接 (分享自 @长微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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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国家是党的,尤其是党里位高权重的,跟P民关系不大!党国党国,没党哪来国!
    【使命】在一个前宪政国度里,司法不独立,新闻、结社和信仰不自由,人身与财产安全无保障,法律人的首要使命就是通过坚韧不拔的努力,限制不受法律约束的强权。政府强大,民权孱弱,绝对不能成为一个具有持久荣耀与力量的国家。把争取司法独立说成追求司法强大而国家虚弱,何等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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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们声援 29 歳的美国英雄史诺登(Edward Snowden) ! 在国家安全局(NSA) 工作的史诺登窝里反,揭发美国正秘密破坏基本人权,监控一切。证据确凿。多少年来,美国以维护人权为名,卵翼了多少中国人!现在,史诺登逃到香港了,穷鸟入怀、机不可失,中国要不要也人权一下子,凌空鹏举、出口鸟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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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黑】看到微博上铺天盖地的宪政讨论,我越来越觉得那些恶语诋毁宪政之士就是宪政派的卧底,把一些过去当局者刻意回避的难题给挑明了,并强化了国民的宪政意识与追求。甚至可以说他们就是在对在位领导人叫板,因为最高领导人强调履行宪法,声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那不就是宪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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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6月,数千名厦门市民上街反对厦门建设PX化工项目,后来迁建。2011年8月,上万名大连市民在市政府门前举行示威,要求当地一家生产PX的化工厂迁出当地,随后大连市政府宣布关闭该厂。2012年10月,浙江宁波数千人示威反对PX化工项目,随后官方宣布暂停有关项目。和气老实的云南人估计是无可奈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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