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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渊洁: 我认识一个人,将车借给朋友。朋友驾车撞人致重残。法院判赔183万。肇事者变卖家产只能赔75万。余下的108万法院判车主赔偿。最后两朋友因此形同陌路。//@月色倾橙: 2不属于自己的钱千万别要,这条很赞同。BUT 第七条不将汽车借给别人。。。有点无厘头呀。。。这条有严重到成为家训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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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给成都易航霄:郑亚旗18岁我送他十条家训,没收入这套书,透露给你:1立身成败在于所染交友不慎是人生大忌2不属于自己的钱千万别要3不伤害别人4不违反交通规则5不吸毒6不赌博7不将汽车借给别人8不借钱给别人不向别人借钱9不吝啬慈善捐款10在收到东西和改变计划时尽快通知对方🔗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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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又怎样,打算黑到底?
    【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未授权王雪梅发表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对网上出现“王雪梅声明”,作回应:王雪梅自今年6月起已不再担任该中心副主任职务;王雪梅已多年不从事法医鉴定的实际工作;该中心从未授权其就某一具体个案的法医学鉴定发表意见。正义网🔗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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