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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为情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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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为情貌

    //@晓玲有话说: //@袁裕来律师: //@_-冰翼-_: P民钱少,包养一女子2小时,叫嫖妓,最少罚款带坐牢,是刑事方面的。 人家钱多,包养一女子365天,叫包二奶,最多是生活作风问题,是道德方面的;你们说法律是为谁定的?
    在我们中国,能够徇私枉法,那是本事,是不少人一辈子的梦想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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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家玩资本,玩的就是高啊,潘总。[good]
    看微博一公司管理费、招待费太高,一大官出面让公司总裁签字背书。另一公司因三亿多元招侍费(不只这件事)被记者曝光,记者被跨省了。我们公司这些费用共四项,每个人随便报销,无任何人审批。月底按人按金额从高到低排序在全公司公布。费用逐月大幅度下降。同事与我吃饭再没人抢着结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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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霜降,履霜坚冰至,寒冬来临的前奏吧!!!
    “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去做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输了官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就关门,那也是活该。”@新快报 今日头版:请放人!其记者陈永洲因报道湖南中联重科财务问题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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