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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 【北京查处非法销售窃听器材】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持有、销售和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9月4日北京警方集中查处非法销售窃听窃照器材公司28家,控制嫌疑人53名,收缴26类窃听窃照器材3600余件,此次行动由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公安局局长傅政华指挥。🔗 网页链接 【警方:媒体用“偷拍”设备揭露社会不良现象不构成犯罪】记者基于对各种违法行为、犯罪活动等,采用观察式、介入式隐性采访形式进行的获取事件真相并向社会披露的,是履行职责,而非个人行为,其所保护的社会公众法益远远大于其侵害的某个特定法益,具有动机和行为的正当性。🔗 网页链接 转发 747评论 187 原微博 未鳥V
//@木子_YW: //@赵晓: 往事并不如烟。 //@土家野夫: 呵呵呵//@崖上寻芳: //@A4焦振予: 别煽了,有脸它能活到今天吗? 【关于耳光】新华社就薛蛮子嫖娼短评:“没有底线,就没有空间;没有自律,就无权他律。在国人普遍呼吁网络重塑道德、追求主流价值观的今天,薛蛮子跌下神坛,既扇了自己一记耳光……” 评:哪里止一记耳光?雷政富12秒,啪!上海法官集体嫖,啪!刘志军、刘铁男、衣俊卿、 张曙光……啪、啪、啪啪…… 展开全文转发 4936评论 947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