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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屆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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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屆凌春

    没有信任大家会吐槽红会;没有信任大家会吐槽央视;没有信任大家甚至攻击公益活动。但应该相信这个社会中还是有良心、有道德、有信仰存在的。还是有许多人在坚守生存的底线,并为建立社会的诚信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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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屆凌春

    【广西一13岁少女嫉恨同学比自己漂亮将其肢解】 小学6年级学生覃某因不满同班同学周某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因覃某未满14周岁,公安机关决定对其收容教养三年,同时覃某父母赔偿周某父母10.8万元。🔗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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