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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老黄兔

    回复@璎珞牡丹: 就是啊,在没录像的时候,老头辩解称,自己是在摆脱纠缠时,没注意怎么就致使老太倒地了,还真的只能以过失论……现在录像清晰可辨的老头脚下使绊、上身用力把老太往后掰扯……//@璎珞牡丹: 如果是挣扎时候无意绊倒最多算过失吧?直接还手属于故意伤害……
    有的人啊,就是以为自己太聪明,把指控自己的证据双手捧上。愚蠢和无知,恰恰不能成为免责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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