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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裕来律师

    昨晚,和@徐利平律师 两人喝52度白酒一瓶,未醉。真所谓酒逢知己。若不是我今天上午省高院开庭,恐怕会一醉方休。我们曾经合作6年多,既是师徒,又是朋友、兄弟。这种缘份实在难得。但单独喝酒还是第一次。我认为,高质量的师徒关系,不是师傅有恩于徒弟,而是相互感恩。我们就是这样。(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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