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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三ss

    明代正德年间有大太监刘瑾,其下场真是够惨的!他被判凌迟,行刑还分三天,共割3357刀。那个疼啊!这小子之前曾专权枉法,贪贿卖官,勾结其他七个太监,史称八虎。并在锦衣卫、东西厂之上又弄名堂,掌控“政法”。终于恶报,皇上翻了手,查抄出他谋反的证据。许多人争相花一文钱买其一片肉,吃下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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