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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镜同

    看到新闻:《李某某案受罚律师曝光判决书 还原强奸现场》,周翠丽律师在微博上发了判决书,说“不公开审理案件是审理过程不公开,但是宣判是公开的,判决书自然也是公开的。我已经对姓名等个人信息,甚至是车库号、酒吧名字和地址等都处理了,尽可能保护隐私。”是那样理解吗?可以发判决书吗?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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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