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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法阳光

    【在学校食堂被划伤 法院判学校须担责】学校午餐时分,学生们纷纷围涌在食堂门口,因人群拥挤,一学生的右臂被挤碎的门玻璃划伤。12月1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车排子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七师某团中学赔偿受伤学生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6万元。🔗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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