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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老W

    贺卫方这种垃圾应该被彻底清理!//@平民百姓V: 回复@-李叁胖: 是掌嘴了! //@-李叁胖: @贺卫方 我尊重你的说法,那好,李天一案当时未经法院审判为什么你要求梦鸽出来道歉,在网上对其大肆批评,法院还没有宣判,你凭啥对其宣判有罪?你这幅嘴脸怎么一天一个样?难道这就是你所说的法制?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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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法治主义者的信念」我不能忍受电视对一个人进行审判,也不能接受民意对人是否有罪的判断。哪怕一个人在警察或电视镜头前供认有罪,他是否犯罪仍然有待法院经过公正的审理作出判决。在终审判决作出前,任何人都应被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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