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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老翁的微博

    一些记者、律师是只准自己或和自己观点相同的人在网上和报刊胡说八道,任意歪曲案件真相,但不容许别人或别的媒体发案件的真实情况和发表同他们不同的观点。一旦谁和他们的观点不一致,他们就会大骂别人“舆论审判”、“未审先判”。这样的记者、律师,只能称呼为“妓才”、“驴屎”。
    媒体报道就等于判定有罪吗?照你们这个逻辑,各个媒体跑公安、检察口的记者都该下岗了。对于公众人物被拘、被捕事件的客观报道,是媒体的责任,也是公安政务公开的必然要求。看到媒体报道就认为定罪,这是典型的文革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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