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王克勤: 央视新闻播出了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招认拿钱的视频,而有关长沙奔驰商务车的帖子完全不提而不是辟谣,这意味着什么?且慢欢呼,包括那些痛恨记者的人们。重要的不在于记者有没有问题,而在于每个人被绳之以法时,程序是否正当。这对所有人都适用,不管你是不是记者。可记得重庆黑打的教训?
【难道@长沙警事 可以乘坐中联重科的奔驰商务车,跨省抓捕《新快报》记者?】据陈永洲妻子透露:陈被带上一辆车牌湘AKX885的奔驰商务车,驶离广州。黑色的梅塞德斯奔驰车,登记日期2012年3月31日,车辆所有人:中联重科有限公司。@湖南检察 @新快报 @南方都市报 @王克勤 @于建嵘 @广州区伯 @任志强 @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