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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丽华律师

    以道德的名义违法,侵犯人权。这也是中国特色之一。我就奇了怪了,一个连法律底线都没有,连基本人权都不尊重的东西,却能以道德的名义出现,而且还能得到不少人喝彩。这个社会病得不轻//@滕彩云律师: 每个乘客都是客运合同的权利人,有权享受客车上的所有服务,不让座就赶下车变相剥夺了乘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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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让座就该赶下车?】南宁首次就城市公交客运立法:拒绝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经劝阻仍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拒绝为其提供营运服务。老年人说,以后底气足了;也有人反对:买同一张票坐同一辆车拥有同样权利。不让座是道德问题,通过立法强制,有点变味。你怎么看?http://t.cn/z8FEQvR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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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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