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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统特工丁默邨

    张老不干律师,才是中国法制进步的大损失。 //@张鹤慈: 纽约时报:【滕彪称,法院拒绝采纳六名目击者的证词,这些人原本可以清楚地证明,夏俊峰的行动是出于自卫】腾彪的辩护词中说【夏俊峰在被抓到办公室之前并没有受伤】腾彪让六名目击者是证明夏被打还是没有被打?想把胳膊内侧瘀伤是给户外还是给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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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夏俊峰呼吁的声音中缺失的是法治的声音 2012-7-20。以前写的文章。中国的民主化之路的崎岖漫长,需要的是不屈从权贵也不屈从民粹的独立的声音。 宪政民主中的民主是离不开法治的民主。刚才发的有一个关键错字,有罪辩护写成为无罪辩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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