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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狙击手-壹号

    //@李不白观天下: //@范忠信: 最高法院代表了官方的最后考虑:一定要震慑百姓的任何抗官行为,一定要保护公吏执法卖力的积极性!
    最高法院说,“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这个我看不懂。既然被害人负有一定责任,而我记得被害人有过错是不判死刑、不核准的条件之一,那么夏俊峰为什么一定要被杀呢?内部掌握的标准似乎不是杀死两人就会核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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