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头像

    恩泽

    [法院给被告人戴手铐没有充分法律依据]如果按案惯例认为罪犯可戴手铐,一审宣判前不知薄是否有罪,故只能在宣判有罪后戴,之前戴无理;再者一审判决未生效,是否真有罪需等判决生效——10日不上诉或终审判决生效。此处戴手铐有炫耀和滥权之嫌。
    转发 21评论 12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