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的兔子2010
转发500,只是构成诽谤罪的一条准绳,与少年的“寻衅滋事罪”是没有关系的。坐等续集……//@大鹏看天下: 刑拘,要判刑的节奏。一个16岁孩子,上网说几句话,就要沦为少年犯,一生彻底毁掉!!!全文详见@京华时报 @人民网 🔗 网页链接 @微博甘肃 @甘肃发布 @甘肃公安 @天水公安 【16岁初中生“微博转发500次”被刑拘】9月12日早晨,甘肃张家川县一家KTV旁边道路上发现一具男尸,警方认定是高空坠亡,家属抗拒尸检,警方强制做了尸检。14日,初三男生杨某发微博:这是谋杀,KTV老板是法院人员,警方与群众冲突,殴打死者家属。县法院回应:这是造谣,KTV老板是法院副科长的老婆! 展开全文转发 1579评论 396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