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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

    【女子地铁遇害 地铁公司要担责20%】2011年3月5日,一个22岁的重庆女孩,在广州地铁四号线新造站被前男友顾万军乱刀砍死。当时,地铁站保安霍某被吓懵了,没采取任何行动制止。事后,凶手被判死刑,而地铁公司由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被判应承担20%补偿责任,赔偿45403元。羊城晚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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