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颖livivi: [哼] //@雁南飞张敬同: //@李方平律师: 执业26年,反被“法教”26天。 //@王红杰律师: 资深律师接受法制教育,是法治的悲哀。如果被请去讲课,还差不多, //@张志鹏老师: [围观]
【“法教”26天的韦良月律师】2012年4月30日, 48岁的 @哈尔滨韦良月律师 (省民革综合四支部主委)被哈尔滨市、南岗区610等机构约20多人强行带至”省法制教育中心“(地处伊春)法教26天,中心议题是必须无条件退出信仰案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