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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007加强版: 只要是受害方,不管所属的身份职业是什么,都无法逆转犯罪者的犯罪情节,都无法改变犯罪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因为受害者就是一个被受到伤害而需要法律特殊庇护的人。无论怎么样将受害者污名化,都无法减轻犯罪者实施的犯罪行为。法律的原意应该保护受害人,泼妇似陷害受害人,就请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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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约记得,李家的法律顾问兰和律师,于今年7月19日,在其微博中发公告说过,“作为李天一家人的法律顾问,经授权,关于李天一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此次李某某的母亲“擅自”发布控告内容,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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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