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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新闻网

    【龙江河镉污染案10名责任人昨日一审获刑】发生于2012年1月中旬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昨日,10名企业相关责任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3年至5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2万至10万元不等。被告单位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处罚金100万元。🔗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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