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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ederic-_-Procrastination

    //@南都校尉: 法律如果屈从了、甚至是同情了表演者的眼泪,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这就是法律人士、微博大V、公知们口口声声呼吁的“法治中国”么。。。[弱][弱][弱] //@御史在途: 这种不利于取悦粉丝的法律问题,在微博上是不会有什么法律界人士关注的。
    唐慧终审获胜她将带女儿赴美国治疗,发生在她母女身上的事情算了告一段落。我开始好奇该案件中被判死刑的2名罪犯。秦星,女性老鸨,仅仅是收留了一个鸡头带来的幼女乐乐,并介绍容留其卖淫。她未限制乐乐人身,未参与轮奸。她犯了罪是肯定的,但罪重到了死刑?会不会像药家鑫那样被舆论逼着成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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