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ton_Disen
@GZ矇矇 //@香煎桃子: 比我还大!?1967!!! //@醉茶不忘世: 谁还敢吃鸡爪[怒]@CoLin00 @这个昵称不简单 @奶芋头 //@大尸凶的漫画: [照相机][照相机] 【无耻到极限!1967年产的走私冻鸡爪还在卖!】鸡爪是许多人的最爱,然而这些可能是境外走私冻品。原价四五千一吨的鸡爪,经氧化氢浸泡可让鸡爪显得又白又大,之后售价2万。南宁市警方在一窝点冷库发现一些鸡爪已有几十年“高龄”,“资历”最老的封存于1967年🔗 网页链接 by新华网[吃惊] 转发 1评论 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