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保全: 上诉吧刘,就你这官威,最多判二缓三!@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 媒体官博相关内容的评论统统关闭,写了个不工整的对联也不知往那贴?[上联:无立功、无自首,贪六千万也能免死;下联:无同案、无行贿?见几十人隐身案中。横批:见他妈的鬼]@南方都市报 @南都评论 @人民日报 @广东政法
【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现场视频】今日上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志军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刘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