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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忧郁的水岸

    @詹毅律师: 说理透彻,论辞工练,转承纡徐,精诣明达。在此两点粗论:首先,在巿场经济条件下,应当保护名人人格要素的商业价值,但认定名人与知名角色形象是否具有关联价值,应慎重周全,美国公开权实务在这方面也是争论良多。其次,“有利丰富民众生活”这个社会公共价值有时其位阶高于名人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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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小龄童肖像权案终审宣判】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六小龄童肖像权案,针对角色形象与自然人肖像权之间的关系,法院首次进行了明确认定,法院认为蓝港公司使用的“孙悟空”形象并不能直接反映章金莱的相貌特征,故不构成侵犯章金莱的肖像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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