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菜单
自由微博
首页
热搜榜
提交文章
关于我们
招聘
热搜榜
下载 APP
订阅 RSS
吾亦与点也
11 years ago
//
@集团华佗轩山力
: //
@吾亦与点也
: 博主以此来证明,该不该杀与法律无关,只凭一少部分人的意思决定。这种枉法之人治国能好?
@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11 years ago
可以告诉张宏良们一个事实,当年党内高层很多同志主张要杀江青,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胡耀邦明确表示不赞成这个做法。
转发 1483
评论 1190
原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