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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章艳

    呵呵,原来李老师事朱令案的律师啊,力挺李老师,李老师要火了@李春光 //@中俊崔春婷: 冤有头债有主。。。
    【朱令律师:这次机会再错过了,就真的不会再有了】朱令的律师@李春光先生 说:“警方实际上已经在1998年结办此案。但是从专业的角度分析,警方结办的结论是不恰当的。刑事案件,在立案之后只有两种结局:破案或者撤销案件。”李春光认为,这个案件“是继续进行,而不是重启”。🔗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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