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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长元元

    本人裁定:老莫咬肉耳朵,疑似狂犬病发作,即刻补打三联针,罚款五万元。//@fufuji97: 本人裁定,莫之许服禁药参赛,违规,除名!永远不得进入拳坛//@裴宣手札: 这场战事,可称微博史上的【肉夹馍战役】,本人裁定:@肉唐僧 不计点胜。
    @肉唐僧 @莫之许_ @杀猪博导 您三位都是我的老师,这几年上网从诸位这里获益良多,我大道理不会讲,这篇漫画的意思诸位应该明白,真心希望大家能那啥。。。以前我有说得过分的话,真诚道歉!
    1. 微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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