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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余-男第169世

    刘贤斌87年入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91年4月15日被逮捕, 92年被北京市中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93年10月出狱;95年7月被关押,99年在北京被捕,8月6日被遂宁市中院以“蝙蝠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08年11月6日出狱,10年6月28日被带走,当日以“涉嫌蝙蝠罪”被刑拘,7月5日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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