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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阳之窗

    【违法倾倒垃圾,被判赔款60万】2010年,祝某、欧阳某等组织多辆车在惠阳区镇隆镇辖区内的3个地点违法倾倒垃圾,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经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起诉后,由法院判决被告人祝某、欧阳某赔偿原告惠阳区镇隆镇罗坜村民小组垃圾清理费共计60余万元。via东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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