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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_玲芳

    //@中国洪磊: //@慕知堂: 可參看傅斯年《陳獨秀案》一篇大文雄文,在《獨立評論文選》中。
    79年前,章士钊为陈独秀危害民国案辩护词中说,“以言论反对,或攻击政府,无论何国,均不为罪”。如果说以言论攻击机关和人物就是危及国家安全,“于逻辑无取,即于法理不当”。“政府不等于国家,民国的主权在民,复辟国体才是叛国,才是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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