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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H-大鍾哥

    此举真表脸,我艹。。。 //@南都珠海: #关注年票案#2012年12月29日,省物价局、交通厅以粤价函〔2012〕1524号:同意珠海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其年票收费标准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标准仍按原批准的标准执行。
    2012年12月29日省物价局、交通厅以粤价函〔2012〕1524号:同意珠海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其年票收费标准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标准仍按原批准的标准执行。 怎么说呢?权非民所授,自然不畏民意。有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作为保护伞,自然不怕做出任何不法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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