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创新#【行贿一万元以上应追究刑事责任】“两高”12月31日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青石律师 @袁裕来律师